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5009.223-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的測定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啤酒﹑葡萄酒﹑黃酒、白酒等酒類以及醬油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氣相色譜-質譜法測定。
本標準適用于啤酒﹑葡萄酒﹑黃酒﹑白酒等酒類以及醬油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的測定。
2原理
試樣加D5-氨基甲酸乙酯內標后,經過堿性硅藻土固相萃取柱凈化、洗脫,洗脫液濃縮后﹐用氣相色譜-質譜儀進行測定﹐內標法定量。
3試劑和材料
注:除非另有說明,本標準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水為GB/T 6682規定的三級水。
3.1試劑
3.1.1無水硫酸鈉(Na2SO4)。
3.1.2氯化鈉(NaCl)。
3.1.3正己烷(C6H14):色譜純。
3.1.4 乙酸乙酯(C4H8O2):色譜純。
3.1.5乙醚(C4H10O):色譜純。
3.1.6甲醇(CH4O):色譜純。
3.1.7堿性硅藻土固相萃取柱:填料4 000 mg,柱容量12 mL。
3.2試劑配制
3.2.1無水硫酸鈉:450℃烘烤4 h,冷卻后貯存于干燥器中備用。
3.2.2 5%乙酸乙酯-乙醚溶液:取5mL乙酸乙酯,用乙醚稀釋到100 mL,混勻待用。
3.3標準品
3.3.1氨基甲酸乙酯標準品(C3H7O2N,CAS:51-79-6):純度大于99.0%。
3.3.2 D5-氨基甲酸乙酯標準品(C3H2D5NO2,CAS:73962-07-9):純度大于98.0%。
3.4標準溶液配制
3.4.1 D5-氨基甲酸乙酯儲備液(1.00 mg/mL):準確稱取0.01g(精確到0.0001g)D5-氨基甲酸乙酯標準品,用甲醇溶解,定容至10 mL,4℃以下保存。
3.4.2 D5-氨基甲酸乙酯使用液(2.00μg/mL):準確吸取D5-氨基甲酸乙酯儲備液(1.00mg/mL)0.10 mL,用甲醇定容至50 mL,4℃以下保存。
3.4.3 氨基甲酸乙酯儲備液(1.00 mg/mL):準確稱取0.05 g(精確到0.000 1 g)氨基甲酸乙酯標準品,用甲醇溶解﹑定容至50 mL,4℃以下保存,保存期3個月。
3.4.4 氨基甲酸乙酯中間液(10.0μg/mL):準確吸取氨基甲酸乙酯儲備液(1.00 mg/mL)1.00 mL,用甲醇定容至100 mL,4℃以下保存,保存期1個月。
3.4.5 氨基甲酸乙酯中間液(0.50 g/mL):準確吸取氨基甲酸乙酯中間液(10.0 ug/mL)5.00 ml,用甲醇定容至100 mL,現配現用。
3.4.6標準曲線工作溶液:分別準確吸取氨基甲酸乙酯中間液(0.50μg/mL)20.0μL,50.0μL,100.0μL、200.0μL,400.0μL,和氨基甲酸乙酯標準中間液(10.0μg/mL)40.0μL,100.0μL于7個1mL容量瓶中,各加2.00μg/mL D5-氨基甲酸乙酯使用液100μL,用甲醇定容至刻度﹐得到10.0 ng/mL、25.0 ng/mL,50.0 ng/mL,100 ng/mL,200 ng/mL,400 ng/ml,1000 ng/mL的標準曲線工作溶液,現配現用。
4儀器和設備
4.1 氣相色譜-質譜儀,帶電子轟擊源(EI)源。
4.2渦旋混勻器。
4.3 氮吹儀。
4.4固相萃取裝置,配真空泵。
4.5超聲波清洗機。
4.6馬弗爐。
4.7天平:感量為0.1mg 和1mg。
5分析步驟
5.1試樣制備
樣品搖勻,稱取2g(精確至0.001 g)樣品(啤酒超聲5 min脫氣后稱量),加100.0μL 2.00 μg/mL D5-氨基甲酸乙酯使用液﹑氯化鈉0.3 g(若為醬油不加氯化鈉),超聲溶解、混勻后,加樣到堿性硅藻土固相萃取柱上﹐在真空條件下﹐將樣品溶液緩慢滲入萃取柱中,并靜置10 min。經10 mL正己烷淋洗后,用10 mL 5%乙酸乙酯-乙醚溶液以約1mL/min流速進行洗脫﹐洗脫液經裝有2g無水硫酸鈉的玻璃漏斗脫水后,收集于10 mL刻度試管中,室溫下用氮氣緩緩吹至約0.5 mL,用甲醇定容至1.00 mL制成測定液﹐供GC/MS分析。
5.2儀器參考條件
氣相色譜-質譜儀分析參考條件:
——毛細管色譜柱:DB-INNOWAX ,30 m×0.25 mm(內徑)×0.25μm(膜厚)或相當色譜柱;
——進樣口溫度:220℃;
——柱溫:初溫50℃,保持1min,然后以8℃/min升至180℃,程序運行完成后﹐240℃后運行5 min;
——載氣:氦氣,純度≥99.999%,流速1mL/ min ;電離模式:電子轟擊源(EI,能量為70 eV;
——四級桿溫度:150℃;
——離子源溫度:230℃;
——傳輸線溫度:250℃;
——溶劑延遲:11 min;
——進樣方式:不分流進樣
——進樣量:1μL~2μL;
——檢測方式:選擇離子監測(SIM);
——氨基甲酸乙酯選擇監測離子(m/z ):44、62、74、89,定量離子62;
——D5-氨基甲酸乙酯選擇監測離子(m/z)64、76,定量離子64。
5.3定性測定
按方法條件測定標準工作溶液和試樣,低濃度試樣定性可以減少定容體積,試樣的質量色譜峰保留時間與標準物質保留時間的允許偏差小于±2.5% ;定性離子對的相對豐度與濃度相當標準工作溶液的相對豐度允許偏差不超過表1的規定。
5.4定量測定
5.4.1標準曲線的制作
將氨基甲酸乙酯標準曲線工作溶液10.0 ng/mL、25.0 ng/mL、50.0 ng/mL、100 ng/mL,
200 ng/mL,400 ng/mL,1 000 ng/mL(內含200 ng/mL D5-氨基甲酸乙酯)進行氣相色譜-質譜儀測定,以氨基甲酸乙酯濃度為橫坐標,標準曲線工作溶液中氨基甲酸乙酯峰面積與內標D5-氨基甲酸乙酯的峰面積比為縱坐標,繪制標準曲線。
5.4.2試樣測定
將試樣溶液同標準曲線工作溶液進行測定﹐根據測定液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計算試樣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其中試樣含低濃度的氨基甲酸乙酯時﹐宜采用10.0 ng/mL、25.0 ng/mL、50.0 ng/mL、100 ng/mL,、200 ng/ mL的標準曲線工作溶液繪制標準曲線﹔試樣含高濃度氨基甲酸乙酯時﹐宜采用50.0 ng/mL、100 ng/mL、200 ng/mL、400 ng/mL、1000 ng/mL的標準曲線工作溶液繪制標準曲線。
標準溶液質譜圖見附錄A。
6分析結果的表述
試樣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按式(l)計算:
式中:
X——樣品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單位為微克每千克(μg/kg);
c——測定液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含量,單位為納克每毫升(ng/ mL);
v——樣品測定液的定容體積,單位為毫升(mL);
m——樣品質量,單位為克(g);
1 000——換算系數。
計算結果以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表示﹐保留3位有效數。
7精密度
在重復性條件下獲得的兩次獨立測定結果的相對偏差﹐當含量≤50μg/kg時,不得超過算術平均值的15%;當含量≥50μg/kg時,不得超過算術平均值的10%。
8其他
當試樣取2g時,本方法氨基甲酸乙酯檢出限為2.0μg/kg,定量限為5.0μg/kg。